外籍看護費用試算 115年
輸入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月薪、假日加班日數、健保投保別、初年度/續年度別,立即試算 115 年(2026)聘僱外籍看護的月總成本:月薪 + 假日加班費 + 就業安定費 NT$2,000 + 健保雇主代墊 + 仲介費。中立試算工具,非仲介推銷,並標示勞動部建議下限與《就業服務法》仲介費上限規範,協助家庭評估真實聘僱負擔。
計算機
輸入
勞動部建議下限 NT$20,000(自 111/8 起)。常見市場區間 NT$20,000-25,000。
每月最多 4 個例假日(每 7 日 1 日)。出勤每日加給「日薪 × 1」。
計算結果
月總成本(家庭月支出)
$25,493
第 1 年總額(含一次性)
$353,916
月支出明細
- 月薪
- $20,000
- 假日加班費
- $2,667
- 就業安定費
- $2,000
- 健保雇主代墊
- $826
- 月小計
- $25,493
仲介費規範提醒
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40 條,仲介向看護工端收取之服務費上限為「每月 NT$1,800(首年)/NT$1,700(次年)/NT$1,500(第三年)」。雇主端常見初次仲介費 NT$25,000-50,000。**請務必索取仲介開立之發票**,並向勞動部 1955 專線確認服務費結構。
本試算為市場常見值,**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**,工資與假期由勞雇雙方契約約定。長期照顧 2.0 服務可與外籍看護並用,請洽各縣市衛生局長照管理中心評估。實際金額與聘僱條件以勞動部、衛福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這個計算機能算什麼
把月薪、每月例假日出勤日數、健保投保類別、初年度/續年度輸進去,會立刻得到三件事:
- 月總成本:月薪 + 假日加班費 + 就業安定費 NT$2,000 + 健保雇主代墊 NT$826/887。
- 年總與 3 年累計:方便評估長期聘僱負擔(國發會 3 年期延展為原則)。
- 初年度一次性費用:仲介費 NT$35,000 + 入境體檢 NT$5,000 + 簽證/機票 NT$8,000。
針對的是家中有重度失能長者、考慮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,想釐清「真正每月要花多少」「仲介開的價合理嗎」「跟長照 2.0 比起來呢」的問題。本工具為中立試算,不推銷任何仲介,並標明勞動部建議下限與《就業服務法》仲介費上限規範[1]。
民國 115 年(2026)聘僱費用結構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月薪 | NT$20,000+ | 勞動部建議下限(111/8 起) |
| 假日加班費 | 月薪/30 × 出勤日 | 例假日出勤加給 1 日工資 |
| 就業安定費 | NT$2,000/月 | 雇主繳交至勞動部專戶 |
| 健保保費(雇主代墊) | NT$826/月 | 第 6 類地區人口、115 年公告 |
| 仲介費(初年度雇主端) | NT$25,000-50,000 | 含申辦、體檢、機票 |
| 仲介月服務費(看護工端) | NT$1,800/月 首年 | 《就服法》§40 上限 |
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工資、假期、加班均由勞雇雙方契約約定,但勞動部訂有「契約範本」與「最低薪資建議」,仲介不得擅自下調[2]。
計算公式的依據
月總成本 = 月薪 + 假日加班費 + 就業安定費 + 健保保費(雇主代墊)
每日工資 = 月薪 / 30 日
假日加班費 = 每日工資 × 例假日出勤日數(最多 4 日)
就業安定費 = NT$2,000(家庭看護工)
健保保費 = NT$826(第 6 類)or NT$887(第 2 類)
初年度一次性 = 仲介費 NT$35,000 + 體檢 NT$5,000 + 簽證機票 NT$8,000
= NT$48,000
第 1 年總額 = 月總成本 × 12 + 初年度一次性
3 年累計 = 第 1 年總額 + 月總成本 × 12 × 2 + 續聘手續費 NT$8,000
健保投保的兩種選擇
外籍看護工在台居留滿 6 個月後強制納保,多數雇主以「第 6 類 地區人口」投保(戶政事務所辦理),月保費 NT$826(民國 115 年公告)。也可透過工會以「第 2 類」投保,月保費約 NT$887(基本工資 NT$28,590 × 5.17% × 60% ≈ 887)。
實務上第 6 類較常見,因辦理流程簡便(雇主帶看護工去區公所即可);第 2 類需透過特定工會,且工會可能加收會費 NT$200-500/月,長期成本較高。
實例試算
A. 標準家庭聘僱:月薪 NT$20,000、假日不休(4 日加班)、初年度
月總 = 20,000 + 2,667(假日加班)+ 2,000(就業安定)+ 826(健保)= NT$25,493/月。年總 = NT$305,916。第 1 年含一次性 NT$48,000 = NT$353,916。3 年累計約 NT$87 萬。
B. 高經驗看護:月薪 NT$24,000、假日休 2 天
月總 = 24,000 + 1,600(2 日加班)+ 2,000 + 826 = NT$28,426/月。年總 NT$341,112。比標準家庭多 NT$35,000-40,000/年。常見於失智、術後復健、24 小時翻身需求等照護負擔較重的個案。
C. 換新看護工 第 4 年(續聘):月薪 NT$22,000、假日全休
月總 = 22,000 + 0 + 2,000 + 826 = NT$24,826/月。年總 NT$297,912。無一次性費用(續聘),續聘手續費約 NT$8,000-10,000/期。3 年內若中途更換看護工,需重新支付仲介費。
常見誤解
- 「外籍看護不需勞健保」——錯。強制納健保(在台居留滿 6 個月)。勞保則因不適用《勞基法》而無強制,但雇主可投保「私人意外險」或仲介搭配的勞保替代險。
- 「就業安定費可以省掉」——不可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5 條,雇主每聘僱 1 名外籍家庭看護工,每月應繳交 NT$2,000 至就業安定基金。未繳將處罰鍰,並影響續聘核准。
- 「仲介說的費用全部合法」——未必。常見爭議:超收「介紹費」「面試費」「換約費」。雇主端費用無單筆上限,但仲介應開立發票;如收取現金且無發票,建議向勞動部 1955 專線確認合法性。
- 「假日加班費可改補休」——可,但須勞雇雙方同意並書面約定。實務上多數家庭與看護工協議「假日不休、加給工資」,但不得單方強制看護工放棄例假。違反《就服法》可能遭勞動檢查處分。
- 「長照 2.0 與外籍看護不能並用」——可以並用。重度失能個案常見「外籍看護負責 24 小時主照、長照 2.0 補日間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」。長照 2.0 一般戶自付 16%、中低收入 5%、低收入 0%,可大幅降低家屬照顧負擔。
延伸閱讀
下面這幾篇指南文章,把這個計算機背後的制度與決策邏輯講得更完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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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事項
本試算為市場常見值的概算。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工資、假期、加班、終止契約等條件均由勞雇雙方契約約定。實際聘僱條件、仲介費結構、健保保費隨主管機關公告變動,請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、衛福部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。遇有薪資爭議或仲介糾紛,可撥打勞動部 1955 專線(外籍勞工 24 小時諮詢申訴專線,多語服務)。
出處
-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〈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辦〉— wda.gov.tw
- 勞動部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費用一覽〉與〈聘僱契約範本〉— mol.gov.tw
-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〈第 2 類、第 6 類被保險人保費〉— nhi.gov.tw
- 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40 條(仲介費上限)、第 55 條(就業安定費)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
- 衛福部〈長期照顧 2.0 服務介紹〉— 1966 長照專線、mohw.gov.tw
— 最後檢視:2026 年 5 月(民國 115 年)。當勞動部公告新的最低薪資建議或健保保費調整時,本頁將同步更新。
常見問題
關於本計算機的算法、適用範圍與資料來源,使用者最常問的問題整理在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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