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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哈
稅務更新日期:2026年6月3日最後檢核:2026/06/03

房屋稅2.0自住稅率試算 縣市別2026

依民國 113 年(2024)修正、114 年 7 月施行的房屋稅 2.0,輸入縣市、房屋現值、全國持有戶數與使用情形(單一自住、多戶自住、出租、閒置),立即試算民國 115 年(2026)的房屋稅。本工具收錄六都單一自住 1% 之房屋現值門檻(台北 NT$267.42 萬、新北 NT$155.04 萬、桃園 NT$118.15 萬、台中 NT$148 萬、台南 NT$110 萬、高雄 NT$135 萬),超過門檻改 1.2%;持有 4 戶以上閒置適用囤房稅 4-4.8%。

計算機

輸入

NT$

房屋稅單上的「課稅現值」,非市價。可至各縣市稅捐處查詢。

計算結果

年度房屋稅

應納房屋稅

$20,000

單一自住 1.0%(房屋現值未達豪宅門檻)

房屋現值 NT$2,000,000 × 1.00% = $20,000

本試算採民國 115 年(2026)各縣市自治條例公告值。實際稅額以稅捐稽徵處核定為準。複雜情境(共有、繼承、信託)請洽當地稅捐處。

這個計算機能算什麼

針對民國 113 年(2024)修正、114 年 7 月施行的「房屋稅 2.0」(差別稅率制度),輸入「縣市」「房屋現值」「全國持有戶數」「使用情形」四個欄位,立即得到三件事:

  1. 適用稅率:單一自住 1% / 自住 1.2% / 出租 1.5-2.4% / 囤房 4-4.8%
  2. 單一自住門檻判定:各縣市豪宅門檻(台北 267.42 萬、台中 148 萬等)自動比對
  3. 年度房屋稅金額

財政部官方試算頁面雖列示稅率,但「縣市門檻 + 持有戶數 + 使用情形」三維度需手動推算,本計算機補上這個缺口。

計算公式的依據

舊制房屋稅 1.0 對「囤房戶」(持有多屋且閒置者)課稅力道不足,被批助長房價飆漲。民國 113 年(2024)修正後:[3]

  • 單一自住可享 1%(最低稅率)
  • 持有 4 戶以上閒置者課 4-4.8%(囤房稅)
  • 各縣市可自訂囤房稅率區間
  • 自民國 114 年(2025)7 月施行,民國 115 年(2026)5 月開始徵收第一期

算式怎麼跑

各縣市單一自住豪宅門檻(民國 115 年公告)

依各直轄市自治條例:[5]

縣市單一自住 1% 門檻
台北市NT$267.42 萬
新北市NT$155.04 萬
桃園市NT$118.15 萬
台中市NT$148 萬
台南市NT$110 萬
高雄市NT$135 萬

房屋現值「未達門檻」+「全國僅 1 戶」+「自住」三條件齊備 → 1.0%;任一不齊 → 1.2%。

各情境稅率

單一自住(全國 1 戶 + 現值 ≤ 門檻 + 自住) → 1.0%
自住(多戶自住 OR 現值 > 門檻) → 1.2%
出租(一般) → 1.5-2.4%(依縣市自治)
非自住閒置 1-2 戶 → 2.0%
非自住閒置 3 戶 → 3.2%
非自住閒置 4 戶以上 → 4-4.8%(囤房稅,依縣市)

年度房屋稅

房屋稅 = 房屋現值 × 適用稅率

注意:「房屋現值」是稅單上的課稅現值,非市價。一般情況下房屋現值約為市價的 10-25%(依屋齡、構造而異)。

實例試算

A. 台北市單一自住、現值 NT$200 萬(套房 / 老公寓)

  • 1 戶、自住、未超台北門檻 NT$267.42 萬
  • 適用稅率:1.0%
  • 年房屋稅:200 × 1% = NT$2 萬

B. 台北市單一自住、現值 NT$400 萬(豪宅)

  • 1 戶、自住、超出台北門檻
  • 適用稅率:1.2%
  • 年房屋稅:400 × 1.2% = NT$4.8 萬

C. 高雄市持有 5 戶其中 4 戶閒置(囤房)

  • 5 戶、其中 4 戶閒置(非自住)
  • 閒置戶適用囤房稅率:高雄 4.5%
  • 假設每戶現值 NT$150 萬,4 戶閒置房屋稅:150 × 4 × 4.5% = NT$27 萬/年
  • 自住 1 戶另算(多戶自住 1.2%)

常見誤解

  • 「房屋現值」≠「市價」。房屋稅以稅單上的課稅現值計算,通常為市價的 10-25%。市價 NT$2,000 萬的台北豪宅,課稅現值可能僅 NT$300-500 萬。請以稅單為準,不要直接用購屋價金乘稅率。
  • 「全國持有戶數」含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。不只本人單獨持有的戶數,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合計算。例如本人 1 戶、配偶 2 戶、未成年子女 1 戶 → 全國 4 戶。
  • 單一自住門檻每 3 年重新評定。各縣市豪宅門檻會依議會自治條例調整,本試算機採民國 115 年公告值。實際以申報當期公告為準。
  • 囤房稅率「同一縣市內」適用、不是跨縣市加總。例如本人台北 2 戶、高雄 2 戶(合計 4 戶),各縣市分別計算戶數 + 稅率。本試算機簡化為「全國持有戶數」判定,實際以稅捐處解釋為準。
  • 房屋稅 2.0 自民國 114 年 7 月施行、115 年 5 月開徵。第一期稅期為 114 年 7 月至 115 年 6 月,於 115 年 5 月發單。
  • 公益出租人享較低稅率。申請通過「公益出租人」資格者(出租給弱勢家庭、青年族)享 1.5% 稅率與綜所稅優惠。建議出租戶評估申請。

延伸閱讀

下面這幾篇指南文章,把這個計算機背後的制度與決策邏輯講得更完整:

相關計算機

出處

  1. 財政部〈房屋稅差別稅率 2.0 政策〉— mof.gov.tw/house
  2. 財政部地方稅務局〈房屋稅試算〉— dot.gov.tw/singlehtml/ch26
  3. 全國法規資料庫〈房屋稅條例〉(民國 113 年修正)— 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40040
  4.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〈房屋稅自治條例〉— tpctax.gov.taipei
  5. 各縣市稅捐處公告(民國 115 年版)

免責事項

本試算僅供參考,實際稅額以各縣市稅捐稽徵處核定為準。複雜情境(共有、繼承、信託、公益出租人申請)請洽當地稅捐處或會計師。各縣市自治條例可能調整,本工具採民國 115 年(2026)公告值。

最後檢視:民國 115 年(2026)6 月。

常見問題

關於本計算機的算法、適用範圍與資料來源,使用者最常問的問題整理在這裡。

發布日期:民國115年(2026年6月3日) · 更新日期:民國115年(2026年6月3日)

本計算結果為依公開資料推算的估計值,實際金額可能依個別情況而有差異。

本計算機提供的是依公開資料試算的概略結果,並非稅務建議。台灣稅制每年度可能調整,申報、繳稅或退稅前,請以財政部國稅局公告或合格記帳士、會計師的意見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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