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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哈
健康更新日期:2026年5月7日最後檢核:2026/05/07

健保門診部分負擔試算 115年

輸入醫院層級(醫學中心/區域/地區/診所)、是否持轉診證明、藥費與檢驗費,立即試算 115 年(2026)健保門診或急診部分負擔合計,並比較轉診 vs 未轉診的省錢差額。依衛福部健保署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部分負擔新制計算,重大傷病、低收入戶、3 歲以下、分娩、山地離島就醫均適用免除規定。本工具僅供就醫前估算,實際金額以醫院核定為準。

計算機

輸入

NT$

NT$100 以下免費;每滿 NT$100 加收 NT$20,上限 NT$200。

NT$

轉診 10%、未轉診 20%;醫學中心上限 NT$1,200、區域 NT$600、地區/診所 NT$300。

計算結果

醫學中心・門診 部分負擔合計

$460

基本 $420 + 藥品 $40 + 檢驗 $0

明細

基本部分負擔
$420
藥品部分負擔
$40
檢驗檢查部分負擔
$0
本次合計
$460

本試算依衛福部健保署 112 年 7 月 1 日新制公告,僅供就醫前估算。實際金額以醫院核定為準。重大傷病、低收入戶等免部分負擔資格,請持證明文件就醫並向掛號櫃台確認。

先看三個典型例子

把醫院層級(醫學中心/區域醫院/地區醫院/診所)、轉診有無、藥費、檢驗費輸進去,會立刻得到三件事:

  1. 本次部分負擔合計:基本部分負擔 + 藥品部分負擔 + 檢驗檢查部分負擔。
  2. 轉診省下的金額:醫學中心持轉診證明可省 NT$250,區域醫院可省 NT$140,加上檢驗費 20%→10% 的差額。
  3. 急診依檢傷分類的金額:第 1-2 級(危急、緊急)較便宜、第 3-5 級反而較貴,鼓勵非緊急走門診。

針對的是想知道「我直接掛醫學中心要付多少?」「持轉診單真的差很多嗎?」「半夜跑急診會不會被收 NT$750」等台灣居民日常就醫的疑問,依衛福部健保署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部分負擔新制計算[1]

民國 115 年(2026)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表

醫院層級未轉診持轉診證明差額
醫學中心NT$420NT$170NT$250
區域醫院NT$240NT$100NT$140
地區醫院NT$80NT$80
診所NT$50NT$50

地區醫院與診所不分轉診,皆為單一價。轉診差價只在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兩級存在,這是健保署為了引導小病不上大醫院的核心設計。

急診部分負擔(依檢傷分類)

醫院層級第 1-2 級 危急/緊急第 3-5 級 次緊急/非緊急
醫學中心NT$400NT$750
區域醫院NT$300NT$400
地區醫院NT$150NT$150

急診的部分負擔反而是「越輕症越貴」——感冒在醫學中心急診,分類大概率落第 4-5 級,要付 NT$750;真正心肌梗塞、腦中風被分到第 1-2 級,反而只要 NT$400。這是健保署不希望非緊急病人擠急診室的政策訊號[2]

藥品與檢驗檢查部分負擔

藥品部分負擔(112/7/1 新制):

藥費部分負擔
≤ NT$100免費
NT$101-200NT$20
NT$201-300NT$40
NT$301-400NT$60
每 100 加 20
> NT$1,000NT$200(上限)

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、3 次調劑免部分負擔——常見高血壓、糖尿病、高血脂等慢性病患領藥可省下這筆。

檢驗檢查部分負擔

持轉診未持轉診
10%20%

上限依醫院層級:醫學中心 NT$1,200、區域醫院 NT$600、其他 NT$300。例如做 NT$8,000 的核磁共振,未轉診原本應付 NT$1,600,但因醫學中心上限 NT$1,200,實付 NT$1,200。轉診後變 NT$800(10%、無上限),可省 NT$400。

計算邏輯說明

總部分負擔 = 基本部分負擔 + 藥品部分負擔 + 檢驗檢查部分負擔

基本:依醫院層級與轉診有無查表
藥品:(藥費 - 100) / 100 進位 × 20,上限 200,藥費 ≤ 100 → 0
檢驗:min(檢驗費 × (轉診 ? 10% : 20%), 該層級上限)

如為重大傷病、低收入戶、3 歲以下兒童、分娩、山地離島就醫,依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第 48 條,部分負擔全免[3]

三個常見情境

A. 上班族在醫學中心看感冒,未轉診、藥費 NT$300

基本 NT$420 + 藥品 NT$40 + 檢驗 NT$0 = NT$460。若先到診所看且開轉診單,醫學中心改收 NT$170,總計 NT$210,省 NT$250。診所掛號 NT$50,加上轉診後合計 NT$260,比直接衝醫學中心便宜 NT$200。

B. 慢性病患在區域醫院複診,持轉診、藥費 NT$2,000、檢驗 NT$1,500

基本 NT$100 + 藥品 NT$200(上限)+ 檢驗 NT$150(1,500×10%)= NT$450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 2、3 次調劑藥品部分負擔免,可降為 NT$250。

C. 半夜在醫學中心急診,檢傷第 4 級,藥費 NT$200

基本 NT$750 + 藥品 NT$20 + 檢驗 NT$0 = NT$770。同樣症狀走區域醫院只需 NT$400 + NT$20 = NT$420,省 NT$350。如能等到隔天上午跑診所或社區小診所,僅 NT$50 + 藥費,再省更多。

容易出錯的地方

  • 「轉診證明只能在原診所開」——不是。任何健保特約診所、衛生所、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皆可開立轉診單,有效期通常 60 日內單次轉診,逾期或多次就診須重開。
  • 「掛指定醫師費另計」——醫院常見的「指名醫師費」「特診費」屬於自費,不在健保部分負擔範圍,會在掛號當下另收,本工具不計算自費部分。
  • 「部分負擔越貴 = 醫療品質越好」——並非。醫學中心擅長處理重症、轉介病例,輕症在診所或地區醫院反而能得到更完整的醫病溝通。健保差別費率是「資源分配工具」,不是「品質指標」。
  • 「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等於什麼都不用付」——僅免「與該病情相關的就診」部分負擔。例如癌症患者同期看眼科、皮膚科等與癌症無關之科別,仍需繳交一般部分負擔。
  • 「3 歲以下兒童健保完全免費」——部分負擔免除是真的,但家長需為孩子加保並繳交健保費;眷屬保費依附被保險人計算。

延伸閱讀

下面這幾篇指南文章,把這個計算機背後的制度與決策邏輯講得更完整:

相關計算機

免責事項

本試算僅供就醫前估算,實際金額以醫院掛號核定為準。部分負擔費率自 112 年 7 月 1 日施行新制,未來如健保署公告調整,本工具將同步更新。重大傷病、低收入戶等免部分負擔資格,請持證明文件就醫並向掛號櫃台確認;個別就醫項目(自費、特殊檢查、特定材料)有可能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,請以醫院實際收費單為準

出處

  1.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〈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調整方案〉112/7/1 施行 — nhi.gov.tw
  2.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〈急診部分負擔依檢傷分類〉— nhi.gov.tw
  3. 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第 48 條(免部分負擔對象)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,法務部
  4.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〈藥品部分負擔調整〉112/7/1 施行 — nhi.gov.tw
  5.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〈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說明〉— nhi.gov.tw

最後檢視:2026 年 5 月(民國 115 年)。當主管機關公告新的部分負擔費率時,本頁將同步更新。

常見問題

關於本計算機的算法、適用範圍與資料來源,使用者最常問的問題整理在這裡。

發布日期:民國115年(2026年5月7日) · 更新日期:民國115年(2026年5月7日)

本計算結果為依公開資料推算的估計值,實際金額可能依個別情況而有差異。

本計算機提供的是依公開資料試算的概略結果,並非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健保給付、自費項目與身體狀況相關判斷,請洽合格醫師、藥師或衛福部相關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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