扣繳憑單×自行申報判定試算 115年
兼職、執行業務、租賃所得收到扣繳憑單時,常困惑「6% 還是 18% 才對」「年合計多少要報稅」「會退稅還是補繳」。輸入所得類別、月支給、年合計、已扣繳金額、其他年所得,立即試算扣繳率妥當性、是否需自行申報(年合計 vs 免稅額 + 標準扣除 + 薪資特別扣除門檻 NT$446,000)、退稅或補繳預估,依民國 115 年(2026)國稅局扣繳率簡表與綜所稅 5 級稅率計算。扣繳是雇主責任、本工具為受領者參考用,個別申報請洽 etax.nat.gov.tw 或國稅局 0800-000-321。
計算機
輸入
民國 115 年基本工資 NT$28,350、1.5 倍 NT$42,525(薪資扣繳率分界)。
計算結果
適用扣繳率
18%
應扣繳金額(年)
$108,000
是否需自行申報
需要申報
預估退稅 NT$100,300
$100,300
YMYL 警告
扣繳率判定為扣繳義務人(雇主、給付者)依《所得稅法》§88 之責任,本工具為**受領者參考用**。實際申報請於財政部 etax.nat.gov.tw 系統試算,系統會自動匯入扣繳憑單與扣繳明細。**個別申報案件請洽國稅局服務專線 0800-000-321 或會計師。**本工具未含補充保費 2.11%、列舉扣除、其他特別扣除。
民國 115 年(2026):基本工資 NT$28,350、1.5 倍 NT$42,525(薪資扣繳分界)、執行業務/租賃 NT$20,000 起 10%、外籍 18%、免稅額 NT$97,000、標準扣除單身 NT$131,000、薪資特扣 NT$218,000。
這個計算機能算什麼
兼職薪資、稿費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收到扣繳憑單時,常困惑:
- 扣繳率 6%、10%、18% 哪個是對的?:依扣繳憑單代號與單筆給付額判定。
- 年合計到多少要報稅?:個人免稅額 + 標準扣除 + 薪資特別扣除合計 NT$446,000(單身)為門檻。
- 會退稅還是補繳?:已扣繳 vs 應納稅額逆算,預估退稅或補繳金額。
針對「兼職一個月領 NT$30,000、雇主沒扣繳」「房東收租 NT$25,000/月、應扣 10% 還是免扣」「外籍兼職員工」「學生 vs 父母扶養」等場景,依民國 115 年(2026)國稅局扣繳率簡表計算[1]。
民國 115 年(2026)扣繳率簡表
| 所得類別 | 代號 | 給付額閾值 | 扣繳率 | 法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薪資(本國人) | 50 | 月支給 ≥ NT$42,525(基本工資 1.5 倍) | 18% | 所得稅法 §88 |
| 薪資(本國人) | 50 | 月支給 < NT$42,525 | 6% 或免扣繳 | 同上 |
| 薪資(外籍未滿 183 天) | 50 | 任何金額 | 18% | 同上 |
| 執行業務 | 9A、9B | 給付額 ≥ NT$20,000 | 10% | 同上 |
| 執行業務 | 9A、9B | 給付額 < NT$20,000 | 免扣繳 | 同上 |
| 租賃所得 | 5A | 給付額 ≥ NT$20,000 | 10% | 同上 |
| 租賃所得 | 5A | 給付額 < NT$20,000 | 免扣繳 | 同上 |
重點:免扣繳 ≠ 免稅。年合計超過免稅額 + 扣除額仍需自行申報。
報稅門檻(民國 114 年度,適用 115 年 5 月申報)
| 身分 | 免稅額 | 標準扣除 | 薪資特扣(上限) | 合計門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單身有薪資 | 97,000 | 131,000 | 218,000 | 446,000 |
| 已婚有薪資 | 194,000 | 262,000 | 436,000 | 892,000 |
| 單身無薪資(純執行業務、租賃) | 97,000 | 131,000 | 0 | 228,000 |
年合計超過門檻 → 必申報。未超過 → 可選擇不申報,但已扣繳的稅可申報退回(5 年內主動申報)。
實例試算
A. 月入兼職薪資 NT$30,000、無主業,全年共 NT$36 萬
雇主可選 6% 扣繳(年 NT$21,600)或不扣繳。年合計 NT$36 萬 < 報稅門檻 NT$44.6 萬 → 不必申報。但若已被扣繳 NT$21,600,可主動申報退回全部已扣稅款(課稅所得為 0)。
B. 主業年薪 100 萬 + 兼職 NT$30 萬、單身
主業已扣繳約 NT$5 萬。兼職部分雇主未扣繳。年合計 NT$130 萬 > 門檻 NT$44.6 萬 → 必申報。
課稅所得 = 130 萬 - 44.6 萬 = 85.4 萬 → 12% × 85.4 萬 - 41,300 = NT$61,180。
已扣繳 NT$5 萬 → 預估補繳 NT$11,180。
C. 房東出租 NT$25,000/月、單身、無薪資
雇主(承租人為法人時)扣繳 10% = NT$2,500/月、年 NT$30,000。年合計 NT$30 萬 > 門檻 NT$22.8 萬 → 必申報。
租賃所得可扣除「必要費用」43%(含折舊、修繕、稅費)→ 30 萬 × 57% = NT$171,000 為實際課稅所得。
171,000 - 228,000(免稅 + 標扣)= 負數 → 應納稅額為 0。已扣繳 NT$30,000 全額退稅。
常見誤解
- 「沒收到扣繳憑單就不必報」——錯。財政部 etax.nat.gov.tw 系統於每年 5/1 開放查詢「所得資料」,可下載全年扣繳資料彙總。即使紙本未收到,系統有資料即須申報。
- 「6% 是兼職免稅優惠」——錯。6% 是「預扣」稅款,年合計超過門檻時仍需依累進稅率重新計算,多繳補繳、少繳退稅。
- 「18% 扣繳就不必再報」——錯。18% 是預扣最高估計值,年合計反而可能在 5% 級距,多繳的可申報退回。
- 「執行業務 < NT$20,000 不必扣繳就不必報」——錯。免扣繳 ≠ 免稅。年合計超過門檻仍須申報。
- 「兼職的補充保費 2.11% 與所得稅是同一筆」——錯。所得稅扣繳由國稅局收,補充保費由健保署收,兩者獨立。單筆薪資 ≥ NT$2 萬另扣 2.11%(兼職薪資以單筆為準,非月投保金額 4 倍)。詳見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。
- 「學生兼職有特別優惠」——身分本身無特別優惠,但年所得 < NT$44.6 萬時可被父母列為扶養親屬。
延伸閱讀
下面這幾篇指南文章,把這個計算機背後的制度與決策邏輯講得更完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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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事項
**個別申報案件請洽會計師或國稅局:**本試算採民國 115 年(2026)國稅局公告扣繳率與民國 114 年度免稅額/扣除額/稅率。實際申報請於財政部 etax.nat.gov.tw 系統試算,系統會自動匯入扣繳憑單。扣繳率判定為扣繳義務人責任(《所得稅法》§88),本工具僅為受領者參考。本工具未含補充保費 2.11%、列舉扣除、其他特別扣除(教育學費、長照、幼兒學前、儲蓄投資、災害損失)。國稅局服務專線:0800-000-321。
出處
- 北區國稅局〈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〉— ntbt.gov.tw
- 財政部〈各類所得扣繳率〉— mof.gov.tw
- 《所得稅法》第 88、89、92 條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,法務部
- 民國 115 年基本工資 NT$28,350/月公告— 勞動部
- 民國 114 年度〈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扣除額、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〉— 財政部公告
— 最後檢視:2026 年 5 月(民國 115 年)。基本工資、扣繳率、免稅額調整時,本頁將同步更新。
常見問題
關於本計算機的算法、適用範圍與資料來源,使用者最常問的問題整理在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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