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統一發票是財政部從民國 40 年代延續至今的「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」制度,目的不是讓消費者真的中大獎,而是讓商家因為消費者主動索取,沒辦法漏報營業稅。
也因為制度設計如此,單張發票的中獎期望值其實非常低,但「累積一段時間之後」的中獎機率才會接近有感。本文依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整理各獎別獎金與精確中獎機率,附上 115 年(2026)5-6 月期的公告組數、雲端發票專屬獎組數、共通獎單張期望值試算表,並更正三個最常見的錯誤認知:兌獎期限不是「開獎日起 3 個月」、中獎獎金是分離課稅不併入 5 月報稅、同一張發票只能領一個獎金。
如果你只想直接算出「我每個月平均累積多少張發票,期望值多少」,可以先到統一發票期望值試算,輸入發票張數立刻看見估算結果,再回頭讀本文了解背後的計算邏輯。
統一發票獎項與獎金一覽表
統一發票每兩個月為一期,依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 3 條,於每單月之二十五日就前期發票開獎。各獎別的對中位數與獎金由該條明定,不會逐期變動:
| 獎別 | 要對中的號碼 | 獎金 | 給獎辦法規定組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特別獎 | 8 位數完全相同 | NT$10,000,000 | 視財政狀況增開 1 組 |
| 特獎 | 8 位數完全相同 | NT$2,000,000 | 1–3 組 |
| 頭獎 | 8 位數完全相同 | NT$200,000 | 3–10 組 |
| 二獎 | 末 7 位相同 | NT$40,000 | 同頭獎組數 |
| 三獎 | 末 6 位相同 | NT$10,000 | 同頭獎組數 |
| 四獎 | 末 5 位相同 | NT$4,000 | 同頭獎組數 |
| 五獎 | 末 4 位相同 | NT$1,000 | 同頭獎組數 |
| 六獎 | 末 3 位相同 | NT$200 | 同頭獎組數 |
實際組數由財政部「於首期開獎前公布」。以 115 年(2026)5–6 月期為例,公告原文是「特別獎、特獎中獎號碼各 1 組、頭獎至六獎中獎號碼 3 組」——也就是二獎到六獎都跟著頭獎的 3 組號碼走,沒有另外的組數。
本文更正(2026 年 8 月):本站先前在本文與試算工具中寫入了「增開六獎」這個獎別。經逐條核對,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 3 條的獎別列舉只有特別獎、特獎與頭獎至六獎共 7 種,並無「增開六獎」,115 年 5-6 月期的財政部公告也沒有這個字眼。全文的期望值與機率已依正確組數重算(單張共通獎期望值由誤植的 NT$1.262 更正為 NT$1.082)。
雲端發票專屬獎(給獎辦法第 3-1 條)
雲端發票除了共通獎,還會另外抽出「專屬獎」。獎項與組數上下限由第 3-1 條明定,實際組數逐期公布:
| 獎別 | 獎金 | 給獎辦法組數範圍 | 115 年 5–6 月期實際組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百萬元獎 | NT$1,000,000 | 1–1,000 組 | 30 組 |
| 千元獎 | NT$2,000 | 1,000–100,000 組 | 16,000 組 |
| 八百元獎 | NT$800 | 100,000–5,000,000 組 | 100,000 組 |
| 五百元獎 | NT$500 | 100,000–5,000,000 組 | 3,850,000 組 |
注意兩件事:(1) 專屬獎要對中的是「字軌 + 8 位數號碼完全相同」,不是末幾碼;(2) 名稱叫「千元獎」但獎金是 NT$2,000,這是條文原文,不是筆誤。
單張發票的中獎機率與共通獎期望值
單張發票對中「末 N 位」的機率就是 1/10^N,因此各獎別「恰好中該獎」的機率可以精確算出。以 115 年 5–6 月期的組數(特別獎 1 組、特獎 1 組、頭獎至六獎各 3 組)計算:
| 獎別 | 恰好中獎機率(每組) | 組數 | 單張期望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特別獎 | 1/100,000,000 | 1 | NT$0.100 |
| 特獎 | 1/100,000,000 | 1 | NT$0.020 |
| 頭獎 | 1/100,000,000 | 3 | NT$0.006 |
| 二獎 | 9/100,000,000 | 3 | NT$0.011 |
| 三獎 | 9/10,000,000 | 3 | NT$0.027 |
| 四獎 | 9/1,000,000 | 3 | NT$0.108 |
| 五獎 | 9/100,000 | 3 | NT$0.270 |
| 六獎 | 9/10,000 | 3 | NT$0.540 |
| 共通獎合計 | NT$1.0818 |
(「恰好中獎機率」是指對中該獎位數、但沒有對中更多位數的機率,例如三獎為 1/10^6 − 1/10^7 = 9/10^7。這樣各獎互斥,加總才不會重複計算。各獎互斥也對應給獎辦法第 6 條「中獎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中獎獎別領取一個獎金為限」。)
換句話說,一張紙本發票的共通獎期望值約 NT$1.08,其中將近一半(NT$0.54)來自「末 3 碼中 200 元」的六獎。雲端發票另有專屬獎可加,但專屬獎的中獎機率取決於「該期組數 ÷ 該期雲端發票總張數」,財政部並未逐期公布雲端發票的開立張數,因此本文不對雲端加成給出固定數字,請以統一發票期望值試算的區間推估為參考。
累積張數與「至少中一次」的機率
比起期望值,多數人更在意「這期到底會不會中」。二獎至六獎都對齊頭獎號碼,因此能靠末 3 碼中獎的號碼就只有 3 組(=頭獎組數),單張發票中獎機率約 0.2997%(約 1/334),累積張數與中獎機率的關係如下(共通獎;雲端專屬獎未計入,屬保守估計):
| 一期累積張數 | 至少中一次(200 元以上) | 中特別獎 1,000 萬 |
|---|---|---|
| 50 張 | 13.9% | 0.00005% |
| 100 張 | 25.9% | 0.0001% |
| 200 張 | 45.1% | 0.0002% |
| 500 張 | 77.7% | 0.0005% |
| 1,200 張(約一年) | 97.3% | 0.0012% |
一年下來幾乎一定會中,但中的幾乎都是 200 元——這正是統一發票制度的設計本意:讓你願意開口要發票,而不是讓你發財。
官方依據
本文所引用之獎項結構、機率與兌獎規則,依下列一次資料整理:
- 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 3 條(各獎別、獎金、開獎日)、第 3-1 條(雲端發票專屬獎)、第 6 條(每張限領一個獎金)、第 8 條(領獎期間)、第 11 條(不適用給獎之情形)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
- 財政部〈115 年 5-6 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〉各獎別實際組數與領獎期間 — mof.gov.tw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〉每期公告 — invoice.etax.nat.gov.tw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〈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如何辦理扣繳?〉— etax.nat.gov.tw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〈統一發票使用載具歸戶並設定獎金匯款帳戶,中獎獎金免納印花稅!〉— etax.nat.gov.tw
-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— einvoice.nat.gov.tw
各獎別的獎金額由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明定,組數則逐期公布。本文以 115 年(2026)5-6 月期實際開出的組數為例試算,其他期數請以財政部當期公告為準。
實例試算
以下用 3 個常見情境說明「共通獎」部分的期望值與中獎機率。雲端專屬獎的加成需另以統一發票期望值試算推估,本節不併入。
案例 1|上班族單身、月平均消費 NT$25,000
假設這位上班族每月外食、便利商店、線上購物合計約 25,000 元,平均一張發票 250 元,月平均約 100 張。
- 一期(2 個月)累積張數:200 張
- 共通獎期望值:200 × 1.0818 ≒ NT$216
- 一期至少中一次的機率:約 45%
- 一年(6 期、約 1,200 張):共通獎期望值約 NT$1,300,全年至少中一次的機率約 97%
也就是說,光看共通獎,一年的「平均報酬」大約落在 1,300 元上下。若全部發票都歸戶到載具,還能再加上雲端專屬獎,但那部分要看當期組數。
案例 2|雙薪家庭、月平均消費 NT$60,000
家庭月支出 6 萬元,發票均單價 300 元,月平均約 200 張。
- 一期累積:400 張
- 共通獎期望值:400 × 1.0818 ≒ NT$433
- 一期至少中一次的機率:約 70%
- 一年(約 2,400 張):共通獎期望值約 NT$2,600
對這類家庭來說,只要堅持把所有發票歸戶到同一個載具,財政部就會自動對獎並把獎金匯入指定帳戶,不需要任何手動操作,也不會漏掉兌獎期限。
案例 3|小資族月平均消費 NT$10,000、紙本為主
如果消費較少(月支出 1 萬元)、且仍以紙本發票為主:
- 一期約 80 張紙本
- 共通獎期望值:80 × 1.0818 ≒ NT$87
- 一期至少中一次的機率:約 21%
換句話說,如果你每兩個月花超過 30 分鐘手動對紙本發票,等於用半小時換不到 100 元。改用手機載具後,財政部直接自動對獎與匯款,共通獎的期望值完全不變、還多了專屬獎的機會,而時間成本歸零,這是最值得改變的習慣。
常見誤區
誤區 1|「我每張都對,總會中大獎」
特別獎與特獎的中獎機率約 1 億分之 1,就算你一年累積 2,400 張發票,中特別獎的機率也只有 0.0024%。把對獎當成「累積資金的方法」並不合理,正確心態是:把它當成額外的小確幸,主要還是看末 3 碼的六獎。
誤區 2|「雲端發票一定比紙本划算」
從期望值來看,雲端確實多出專屬獎,但前提是發票真的有歸戶。許多人下載了財政部「統一發票兌獎」App 卻沒有完成載具歸戶,這種情況雲端發票仍然會被視為一般雲端發票(沒有對應到個人載具),就無法參加雲端專屬獎抽獎。
誤區 3|「中獎獎金要併到 5 月報稅」
不用,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是分離課稅。 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,統一發票(及公益彩券)中獎獎金,每聯(組、注)獎額「超過」NT$5,000 者,按給付全額扣繳 20%;獎額剛好 NT$5,000 或未達 NT$5,000 者不扣繳(門檻是「超過」而非「以上」)。這筆扣繳稅款採分離課稅,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,也不能抵繳或申請退還。
實際影響:
| 獎別 | 獎金 | 是否扣繳 20% | 實領 |
|---|---|---|---|
| 特別獎 | NT$10,000,000 | 是 | NT$8,000,000 |
| 特獎 | NT$2,000,000 | 是 | NT$1,600,000 |
| 頭獎 | NT$200,000 | 是 | NT$160,000 |
| 二獎 | NT$40,000 | 是 | NT$32,000 |
| 三獎 | NT$10,000 | 是 | NT$8,000 |
| 四獎 | NT$4,000 | 否(未超過 5,000) | NT$4,000 |
| 五獎 | NT$1,000 | 否 | NT$1,000 |
| 六獎 | NT$200 | 否 | NT$200 |
也就是說「三獎 1 萬元」是分水嶺——從三獎起就會先被扣走 20%。
誤區 4|「兌獎期限是開獎日起 3 個月」
起算日不是開獎日。 依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 8 條,中獎人應於「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三個月內」領獎。
以 115 年(2026)5-6 月期為例:開獎日為 7 月 25 日,領獎期間是 115 年 8 月 6 日至 115 年 11 月 5 日——比「開獎日起 3 個月」還多出約 12 天。
逾期則依第 11 條不予給獎,逾期一日都無法兌領。雲端發票若已完成載具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,財政部會把扣除應納稅款後的獎金直接匯入,不會有忘記兌獎的問題。
誤區 5|「領獎不會再被收其他稅」
還有一筆常被忽略的印花稅。臨櫃領獎時開立的領獎收據屬印花稅法的「銀錢收據」,須依獎金額貼用**千分之四(0.4%)**的印花稅票,例如 NT$1,000 的五獎要貼 NT$4。
但依財政部說明,只要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完成載具歸戶並設定獎金匯款帳戶,中獎獎金由財政部直接匯入指定帳戶,即可免納印花稅。這是雲端發票除了專屬獎之外,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實質好處。
誤區 6|「同一張發票中兩個獎,可以領兩份獎金」
不行。 依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第 6 條:「中獎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中獎獎別領取一個獎金為限」,而且「雲端發票字軌號碼同時依第三條及第三條之一中獎者,以領取一個獎金為限」。
換句話說,同一張雲端發票就算同時對中六獎(共通獎 200 元)與雲端五百元獎,也只能領其中一個。實務上會領到金額較高的那一個,但兩份都拿是不可能的。這對期望值的影響極小(同一張同時中兩獎的機率非常低),但常被誤解成「雲端發票可以雙重中獎」。
誤區 7|「發票有破損就不能領獎」
紙本發票即使有摺痕、汙損,只要 8 碼號碼、消費日期、店家統編可清楚辨識,仍可至郵局或便利商店兌領。唯有印刷錯誤、條碼缺失或號碼模糊才會被拒。但建議盡量保持發票完整,避免兌獎時爭議。
相關計算機
把對獎期望值看完之後,下面幾個工具可以協助你進一步管理發票相關的稅務:
- 統一發票期望值試算 — 輸入累積張數,立即得到單期、單年期望中獎金額。
- 小規模營業人 1% 稅額試算 — 自營者每期 1% 營業稅與發票義務。
- 扣繳憑單自行申報試算 — 統一發票獎金屬分離課稅不併入,但薪資、租金、稿費等各類扣繳憑單仍要逐筆併入 5 月申報,本工具可逐筆計算。
最後再次提醒:各獎別獎金額由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》明定,但組數逐期公布,本文的機率與期望值以 115 年(2026)5-6 月期實際組數試算,其他期數請以財政部當期公告為準。金額較大的獎項建議親洽兌領銀行確認流程。